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包括的处罚详情如下: 对不申报年检的,外经贸部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: (一)暂不受理该投资主体境外投资购、付汇及对外担保等申请。 (二)不受理投资主体新设境外企业的申请。 (三)不受理驻外人员派出的申请。 每年年检结束后,外经贸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年检结果进行抽样复核。如发现年检结果与事实不符,外经贸部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;对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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